公務員考核平臺:考核對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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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3/11/1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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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管理架構概述

對考核對象進行分類,是分類制定考核方案,同類比較分析的關鍵。在平臺管理模式下,考核對象分類也應按照分級管理流程設計,在滿足一級應用的同時,滿足各二級單位考核分析的個性化。

考核對象管理框架

圖片

 

4.1.2.    系統(tǒng)分類維護

考核對象在系統(tǒng)級別的分類,一般由開發(fā)人員根據(jù)市級考核管理方案維護,并與系統(tǒng)模塊、流程綁定。

如對全市所有公務員分為處級干部、部門負責人、一般公務員等類型。雖然處級干部在目前方案中不作為考核對象,但會成為考核主體,也應納入系統(tǒng)分類的范圍。

4.1.3.    單位分類維護

考核對象在單位級別的分類一般由各單位管理員負責,如將普通公務員進一步細分窗口人員、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子類型。

4.1.4.    基本信息維護

各單位在維護部門、個人基本信息時,可維護其考核類型,包括系統(tǒng)分類、單位分類等屬性。系統(tǒng)自動將相關屬性拆分到對象分類表中。

4.1.5.    對象分類應用

一級應用單位可按系統(tǒng)分類維護分類指標模型,查看各類人員列表,以及相關的考核指標、統(tǒng)計報表、業(yè)績檔案;

二級應用單位可按單位分類維護分類指標模型,查看各類人員列表,惟及相關的考核指標、統(tǒng)計報表、業(yè)績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