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guī)范采購行為,保證采購質量,控制采購價格,提高采購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
1、設立物資采購領導小組,由院長、分管院長和總務科、工會、監(jiān)察室及審計人員等組成。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是醫(yī)院物資采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采購的程序、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進行監(jiān)督。
2、成立物資采購小組,由總務科科長、專職采購員、院紀委和需要采購的部門臨時選派1-2名人員組成。物資采購小組是醫(yī)院物資采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科。
二、采購計劃和審批
1、醫(yī)院各部門所需采購的物資(金額在3000元以內)必須先提出采購計劃,報需要采購部門負責人、院長審批后,方可交給物資采購小組集中采購和集體采購。
2、凡國家規(guī)定金額在3000元以上單品種,由院招標采購領導組實行統(tǒng)一招標采購。
三、采購原則與方式
1、采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醫(yī)院利益的原則,本著處處節(jié)約的原則,并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及售后服務等方面,擇優(yōu)選購。
2、采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采購計劃后應迅速組織相關人員(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將所需物資采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工作。
3、采購小組在采購物資時要憑院長審批的購物計劃方可外出采購。在采購物資時,要堅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真正采購價廉物美、質量可靠、經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購量較大,市場上質價差異較大且涉及范圍較廣的物資采購可采取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采購。
5、采購人員應認真檢查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如因失職而采購偽劣產品,采購人員應負一定經濟責任。
四、采購物資的登記和領用
物資采購發(fā)票應先由物資和采購人員簽好經手人和證明人后,由財產保管人員簽字驗收,再由總務科長簽字認可,最后給院長審批報銷。
五、采購物資的報銷
物資采購發(fā)票應先由物資和采購人員簽好經手人和證明人后,由財產保管人員簽字驗收,再由總務科長簽字認可,最后給院長審批報銷。